事故情況:
2021年7月25日8時02分許,珠海市金灣區三灶鎮珠機城軌金海公路大橋施工段右幅165#~166#墩邊跨梁發生箱梁垮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失蹤。
事故后續:
故調查組通過深入調查和專家論證,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工人違規拆除箱梁底鋼管支撐,導致鋼管立柱壓潰從而滿堂支架失穩,造成整個支架體系垮塌。
相關單位存在問題。
業主單位:珠海交通集團
1、曲解投資人概念,否認自身業主身份。
2、未按約定進行安全生產監管。
3、未按法律規定約定自身及其注冊成立的全資子公司金海公路大橋公司安全管理責任
項目法人:金海公路大橋公司
未依法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只管出資,不管安全。
代建單位:廣珠城際軌道交通公司
1、對工程項目非法轉包、勞務分包行為監督制止不力。
2、對施工安全檢查存在把關不嚴、走過場的情形
3、未按約定向業主單位報告事故
施工單位:中**大橋局、中**大橋局第四公司
違法轉包全部中標工程、進行勞務分包
1、安全技術交底對象不全面,針對性不強
2、施工單位對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工作不重視,存在嚴重無證上崗情況
3、項目部管理混亂,安全監管工作落實不到位
4、管理人員更換過于頻繁,安全生產的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
監理單位:天津新亞太監理公司
1、項目監理機構人員派駐違反規定,監理人員資質、能力不符合公路工程監理要求
2、監管職責落實不到位,未能發現施工單位存在違法轉包、勞務分包問題
3、項目監理人員未全面履行監理職責
4、現場監理工作不嚴格,對特種作業人員資質監管不到位
勞務單位:成都盛祥公司
1、安全生產能力水平不足,施工過程中安全隱患問題頻發
2、違規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
處理建議
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人員:
1、于某洲,施工單位珠機城軌 HJZQ-2 標一工區項目部常務副經理,建議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郭某,施工單位珠機城軌 HJZQ-2 標一工區項目部工程部技術員,建議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翟某崗,天津新亞太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HJJL-2 標一工區項目總監,建議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黃某強,成都盛祥建設勞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建議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王某浩,成都盛祥建設勞務有限公司班組工班長,建議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的單位和個人:
珠海金海公路大橋有限公司,作為金海公路大橋代建工程項目法人,建議由市應急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納入聯合懲戒對象。
廣東廣珠城際軌道交通有限責任公司,作為金海公路大橋代建工程代建單位,建議由市應急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納入聯合懲戒對象。
中**大橋工程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作為該項目一工區實際施工單位,建議由市應急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納入聯合懲戒對象。
天津新亞太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作為項目監理單位,建議由市應急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納入聯合懲戒對象,并由交通運輸部門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成都盛祥建設勞務有限公司,作為項目右幅165#~166#墩施工勞務分包單位,建議由市應急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納入聯合懲戒對象。
中國**大橋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作為聯合體施工中標單位,建議由市交通運輸局報上級交通運輸部門對其依法進行處理。
賈某軍,天津新亞太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HJJL-2 標一工區項目監理部副總監理工程師,建議由交通運輸部門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曾某,天津新亞太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HJJL-2標一工區項目監理部安全監理工程師(勞務派遣人員),建議由交通運輸部門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林某富,珠海金海公路大橋有限公司(項目法人)總經理,建議由市應急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
蔡某密,廣東廣珠城際軌道交通有限責任公司(代建單位)副總經理,建議由市應急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
王某良,中**大橋工程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總經理,建議由市應急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
于某謙,中**大橋工程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單位)副總經理,建議由市應急管理局進行行政處罰。
其他處理建議:
珠海交通集團有限公司,作為金海公路大橋項目的業主單位,建議其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討,并由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交通運輸局領導對該公司黨委書記兼董事長陳某家、總經理綦某進行約談。
劉某,廣東廣珠城際軌道交通有限責任公司(代建單位)安質部部長,建議由公司依據內部規定對其作出處理,處理結果抄送珠海市交通運輸局。
林某春,廣東廣珠城際軌道交通有限責任公司(代建單位)安質部工程師,建議由公司依據內部管理規定對其作出處理,處理結果抄送珠海市交通運輸局。
竇某志,中**大橋工程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珠機城軌 HJZQ-2 標一工區項目部安全總監,建議由公司依據內部管理規定對其作出處理,處理結果抄送珠海市交通運輸局。
巨某亮,中**大橋工程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珠機城軌 HJZQ-2 標一工區項目部總工程師,建議由公司依據內部管理規定對其作出處理,處理結果抄送珠海市交通運輸局。
張某生,中**大橋工程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珠機城軌 HJZQ-2 標一工區項目部安全質量部部長,建議由公司依據內部管理規定對其作出處理,處理結果抄送珠海市交通運輸局。
張某,中**大橋工程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珠機城軌 HJZQ-2 標一工區項目部工程部部長,建議由公司依據內部管理規定對其作出處理,處理結果抄送珠海市交通運輸局。
陸某澤,中**建大橋工程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珠機城軌 HJZQ-2 標一工區項目部工程部技術員(勞務派遣人員),建議由公司依據內部管理規定對其作出處理,處理結果抄送珠海市交通運輸局。
洪某賢,中**大橋工程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珠機城軌 HJZQ-2 標一工區項目部安全質量部安全員,建議由公司依據內部管理規定對其作出處理,處理結果抄送珠海市交通運輸局。
韓某煜,天津新亞太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HJJL-2 標一工區項目監理部鐵路副總監理工程師兼安全環保監理室負責人(勞務派遣人員),建議由公司依據內部管理規定對其作出處理,處理結果抄送珠海市交通運輸局。
馬某波,天津新亞太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HJJL-2 標一工區項目監理部計劃合同工程師(勞務派遣人員),建議由公司依據內部管理規定對其作出處理,處理結果抄送珠海市交通運輸局。
東某閣,天津新亞太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HJJL-2 標一工區項目監理部道路橋梁專業監理工程師(勞務派遣人員),建議由公司依據內部管理規定對其作出處理,處理結果抄送珠海市交通運輸局。
黃某勇,成都盛祥建設勞務有限公司珠機項目負責人,建議由公司依據內部管理規定對其作出處理,處理結果抄送珠海市交通運輸局。
完整事故報告:珠海市金灣區“7·25”珠機城軌金海大橋施工段箱梁垮塌較大事故調查報告22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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