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四川局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和規范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研判及管控工作的通知》,對煤礦重大風險研判、安全預警信息發布進行了規范,強化對重大風險管控措施落實的監督。
通知要求,正常生產建設和隱患整改煤礦每月定期向聯系煤礦監察員和直接監管主體報送本月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下月生產作業計劃以及月度風險研判報告;發現煤礦風險研判不全面的,要聯系煤礦監察員及時督促煤礦重新研判。聯系片區的監察執法處每月對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情況進行審查,對下月重大安全風險進行預判,提出片區下月煤礦重大安全風險建議清單。
通知強調,要進一步加強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的監督,督促煤礦及監管部門完善風險管控措施,及時跟蹤煤礦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加大風險管控措施落實監督檢查力度,必要時聯合監管部門對預判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煤礦開展專項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