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網絡強國、數字中國等決策部署,推進城市數字公共基礎設施的標準化、體系化建設,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編制了《城市數字公共基礎設施標準體系》并于近日發布。
建設城市數字公共基礎設施是發展數字經濟、建設數字社會的基石,是城市提升政務協同能力、產業發展質效和民生服務水平的有效路徑。標準體系明確,要堅持以技術創新驅動為核心,以“新城建”對接“新基建”,明確城市數字公共基礎設施標準體系框架,加快推進我國城市數字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提升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全面推動構建城市發展新格局。
標準體系提出,要結合城市數字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實踐,系統梳理城市數字公共基礎設施標準化建設需求和現有相關標準,統籌推進城市數字公共基礎設施標準化工作;借鑒智慧城市相關國際標準,優先采用已有的國際國內標準,結合實際需求進行適當的補充和完善;標準編制要突出優勢,注重實踐,重點關注城市數字公共基礎設施關鍵急需標準先行研制;把握城市數字公共基礎設施跨行業、跨領域等特點,標準編制應結構清晰、內容合理,與已有的相關標準保持架構、層次、詳略程度等協調一致,注重標準體系的引領性作用,切實引導標準編制和實施。
按照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提出的整體框架及《智慧城市技術參考模型》提出的業務框架,結合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試點實踐,提出以城市數字公共基礎設施為基礎的數字孿生城市建設框架,基于此框架,構建城市數字公共基礎設施標準體系框架。
城市數字公共基礎設施標準體系框架描述了標準體系的基本組成單元,包括基礎通用、網絡基礎設施、算力基礎設施、感知基礎設施、融合基礎設施、公共數字底座、應用支撐、建設與運營、安全與保障9類標準規范。標準體系框架中各子系統標準共同構成城市數字公共基礎設施的一體化標準,各子系統標準間相互關聯,保障城市數字公共基礎設施發揮出高效、智能、綠色的綜合效能。
其中,基礎通用標準是城市數字公共基礎設施的基礎性標準和規范,既可以在城市數字公共基礎設施的整體及專項項目規劃、建設、實施、運營等過程中發揮指導性和引領性作用,也可以為其標準的規劃及制定提供技術依據和方向參考,包括通用要求、管理要求和其他3個子類標準;網絡基礎設施標準包括移動網絡、寬帶光纖網絡、地面無線與衛星通信網絡和其他4個子類標準;算力基礎設施標準包括數據中心、智算中心、超算中心、邊緣計算中心和其他5個子類標準;感知基礎設施標準包括布局原則、影像類感知設施、城市脈搏類感知設施和其他4個子類標準;融合基礎設施標準包括建筑、市政、交通、水利/水務、能源和其他領域公共基礎設施數字化、智能化建設6個子類標準;公共數字底座標準包括城市信息模型、“一標三實”、分類與編碼、數據治理和其他5個子類標準;應用支撐標準包括應用程序編程接口(API)、中間件和其他3個子類標準;建設與運營標準包括部署實施、運營管理、報廢銷毀和其他4個子類標準;安全與保障標準包括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密碼應用安全和其他4個子類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