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長三角地區地面沉降省際聯席會議近日在浙江省寧波市召開。會議要求,強化城市安全工作,加大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力度,進一步提升防控能力,加強區域合作,形成防控合力,健全防控體系。
早在2004年,長三角地區就在全國率先建立了上海、江蘇、浙江“兩省一市”原國土資源部門地面沉降聯席會議制度,2017年將安徽省納入長三角地面沉降聯防聯控體系,形成了“三省一市”聯合開展地面沉降防控的新格局。
多年來,“三省一市”陸續出臺了地下水禁限采相關制度,聯合發布了《長三角地面沉降防治規劃(2021-2035年)》;調查面積從約2.7萬平方千米擴展到約8萬平方千米,基本覆蓋長三角地面沉降易發區;地下水水位監測點從515個增至1585個。通過實施一系列防治措施,長三角取得了地面沉降速率減緩、面積減少和地下水水位回升的良好成效,地下水環境得到有效改善。調查監測成果持續為地鐵、高鐵等重大項目規劃選址、建設與運維提供支撐保障。
會議要求,加大投入力度,提升防控能力。要加大對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的資金、技術和人力資源的投入力度,加強監測預警體系建設,鼓勵和支持科技創新,推動新技術、新方法在防控工作中的應用,提升防控能力和水平。
會議強調,長三角要加強區域合作,進一步深化聯防聯控機制。通過區域合作,共享監測數據和信息資源,協同開展防控工作,形成防控合力,共同應對地面沉降帶來的挑戰。同時,在城市規劃和建設運行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各項地質安全問題,建立健全城市地質安全風險防控工作體系,將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納入該體系,作為重要的防控內容之一,確保地面沉降問題得到全面、系統的管理和控制。